
通知主要分为四大内容:第一,基金管理人、基金销售机构应合规稳健开展基金销售业务,不得人为制造紧俏氛围,不得在募集期间对外披露销售数据,不得使用微信等媒体渠道扩大宣传,严禁虚假宣传,严禁制造炒作热点。第二,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,清晰揭示投资风险,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。第三,严格按照基金法律文件公告的基金发售日期开展认购,不得在产品发售日期之前开展预约认购,不得擅自变更基金发售日期。第四,强化认购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系统运营管理,及时退还投资者认购不成功款项。
事实上,更早之前,著名律师钱列阳、汤忠赞即为聂小洪作无罪辩护。并曾当庭指出,一份所谓记载受贿数额的月历牌,实际系伪造陷害。该伪证被当庭揭穿后,相应指控旋即被拿掉。而12年前的2007年2月,四位著名的法律权威专家,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原主任樊崇义,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张泗汉,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张旺楷,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学教授陈瑞华,在北京论证并联合署名认为:无法认定聂的行为构成“贪污罪”,也无法认定聂的行为构成“受贿罪”。
合并来看,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产出下行、政策放松的组合区间,对应着经济周期的衰退,但衰退的幅度相当温和,且实体部门已开始增加杠杆,通胀和经济会很快见底。这种经济情况类似于2012年中,但政策刺激的力度为弱,刺激空间亦为小。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之间,中国所处的状态是,实体部门债务余额同比增速小幅回落,而金融机构负债同比增速低位企稳。上述状态可能正在转变为,实体部门债务余额同比增速小幅回升,而金融机构负债同比增速低位平稳运行。这意味着债券牛市的根基已经逐步动摇,市场的天平正在向权益倾斜。具体而言,主板筑底上涨的确定性更高,中小、创业以往弹性更大都有货币政策放松的配合,本轮如何演绎尚有待观察。
杨晨认为,这份看起来足量十足的征税清单,短期内就将对中国的一些产业带来影响,尤其是一些对美国市场依赖较大的产业。不过,他同时认为,从另外一个角度看,在富于挑战的同时,也不失为一个机会。“美国的极端做法,可能会加速中国一些产业的转型升级,也进一步加速中国来扩大内需,会促使中国的经济往一个更加正确、健康和广阔的方向走,倘若外部的压力能够加速这种改变,则也是一件好事。”
中方不会惹事,但是也决不怕事,谁也不要小看中国的信心、意志和实力。中方获悉相关情况后,第一时间提出严正交涉、表明严正立场,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提供领事协助。12月8日,中方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,就加方拘押华为公司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。中方强烈敦促加方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,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、正当权益。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,加方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。
问题3:金融创新,比如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,推动了新型金融业务的全球性扩张,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也带来了新的挑战,您如何看待在这些领域与其它国家的监管协调?易纲行长:第一,金融创新是好事,金融创新的一些技术使得成本降低,普惠金融得以推广,老百姓从中受益。第二,金融业务是牌照业务,特别是涉及到从社会公众融资时,应注意风险防范问题,牌照业务必须要强调保护公众利益,保护中小存款人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。这一点尤为重要。第三,金融创新使得各国监管当局的协调非常重要,因为存在很多金融创新,其资金流、业务和资产管理都是跨境的,这使得各国监管当局的协调变得更重要。我们在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有很多这方面的讨论,讨论当出现问题的时候,如何跨境进行有效的清算,并且公平地保护各国债权人的利益。